三分造、七分管是确保林业建设取得最大生态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。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,多年来古田县多举措打造“阳光林业”。 阳光操作 化解难题 “没想到我又拿到了采伐指标,我得抓紧把这批林木变现。”近日,古田县凤都镇上坪村林农游万基是名副其实的种林大户,他已经种了30多年的林,往年他想要砍伐一片林木,就要借助木材商贩去找关系,申请指标,因此价格往往被压得很低。从2008年施行电脑摇号分配采伐指标以来,他连续抽中了两次。 古田是福建重点林区县,林业也是当地主要产业之一。随着林木价格大幅上涨,林木、林地效益不断提升,申请采伐指标的林农也在逐渐增加,然而“僧多粥少”,供需矛盾突出。过去,人情指标、条子指标很难杜绝,每年进行采伐指标分配的那段时间也是林业局最头痛的时候。为此,古田县林业局、监察局联合制定出台了《古田县林木采伐指标分配的暂行办法》,聘请计算机专业人员设计软件,将林木采伐指标的分解分配工作引入电脑进行自动化管理,按照“份额分解、分类排序、公开透明、强化监督”的指标分配管理机制的要求,进行电脑公开摇号方式分配管理林木采伐指标,全程实行“阳光”操作。 自2008年实行电脑摇号方式分配采伐指标以来,该县已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214份,采伐蓄积量257554立方米,采伐面积56706亩。由于“阳光普照”,增加了工作透明度,有效堵塞了腐败现象发生,实现了连续五年群众零投诉、林业干部零违纪的良好局面。 规范管理 落实制度 “林业三分造,七分管。实行林业自由裁量标准,缩小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量罚权力,更好地做到了阳光办案。”古田县林业局纪检组长程祯源告诉记者,以前行政处罚有较大随意性,自2010年1月实施《自由裁量标准》后,将裁量标准处罚幅度进行具体划分,按照裁量档次进行处罚,情况大为好转。 此外,对项目和补助资金统一实行阳光操作。严格按照《古田县林业局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办法》发放扶贫开发项目资金。由林业站填写各村项目补助明细表,在村委会公示七天并拍照存档,接受广大群众监督。林业站根据公示无议异的补助明细表,出具林业生产验收单,验收单由村委会盖章,补助主体签字,林业局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,乡(镇)、街道办事处签审查付款意见后林业局拨付项目补助资金,补助资金直接从银行打卡到项目实施主体账户。做到乡(镇)、街道办事处与林业局共同把关项目资金发放。实行项目补助资金告知书。详细告知补助标准,每次补助资金发放时间,让林农一次性明白,做到补助资金阳光、公开。 加强项目资金发放的监管。古田县林业局还成立专项资金监管组,由局纪检组牵头,监察室、计财股、营林股、处纠办等相关股室组成,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基层林业站专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要求各林业站对各专项资金下发情况进行汇总归类,做到账目清楚,有档可查;对未发放到位的要说明理由,并做好备忘;对在林业专项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干部不作为或违纪违规行为,一经发现,从严处理。 搭建平台 利民便民 “2008年以前,来县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时,要跑7个相关科室,既繁琐又耽误事。”该县水口镇嵩溪村林农肖家平回忆道,“现在简化了相关手续,所有的程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林业采伐审批证件,半个小时就能办的下来。” 转作风、提效能、促发展。2013年3月25日,该局成立审批股,选派责任心强、业务精通、工作认真负责、熟悉各个岗位工作流程和政策的优秀人员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,为林业窗口的顺利运转奠定坚实基础。入驻以来,该窗口认真梳理各种审批服务事项,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,最大限度地合并审批程序、缩短审批时限,所有审批项目的承诺时限与法定时限对比有明显的缩短,总提速率达66%。充分授权审批股长行使相关事项的审批权、决定权、处置权和协调答复告知权。严格执行各项公开承诺制度,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,特别是坚持下班后的延时服务、节假日的预约服务、重点项目的绿色通道服务,以前办证法定时限为15天,现在承诺为4天,基本上当天就可以办完。极大方便了有关企业、木材经营者和广大林农的需要,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。 此外,古田县林业局还制定了《关于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和荣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实行奖励的通知》,实行全体干部职工影像签到,严格奖惩,严肃纪律,以目标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截至目前,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干部,效能告诫1人次,诫勉谈话2人次。 苗木基地欢迎您莅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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